渝北区合同纠纷律师-劳动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发布时间:2022-12-27 17:24:15 来源:公司

我国全面开展普法工作,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人人都知道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都想找一个好点的律师咨询,誉远法律小编来给您介绍相关方面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提供已经支付了货款的证据,卖方则需要提供已经提供了货品的证据。如果卖方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方不认可的,卖方还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效力待定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合同一方提出抗辩的情况仅包括: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由后履行一方提出,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由先履行一方提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由双方同时提出。关于合同效力待定能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即由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常见的要约引诱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转让合同不是买卖合同。转让协议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一十一条 【买受人承担风险与出卖人违约责任关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不是原件也不是复印件。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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