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是指自然人或者是企业单位他们取得这个商标专有使用权力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到的相关部门了申请的要求,然后再经过具体的审查之后,最终才能够颁发相应的注册证书,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如何注册一个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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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商标?
办理注册商标需要确认商标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认符合申请人条件后,再确认所要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二者都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然后按照申请流程办理注册商标。
商标分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节、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本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尤其包括: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具;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镜子及陈设或梳妆镜;非金属牌照;非金属又非混凝土制信箱。尤其不包括: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实验室中的专用(第九类);医用专用(第十类);床上用布制品(第四类);鸭绒被、褥(第四类)。
注册商标的要求: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商标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不能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不能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便于识别;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似;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似;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 人本人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册大厅办理。
注册商标的流程:
准备要申请的商标,确定注册商品范围,排查是可以注册,确定好了之后提交材料提交到商标局。
商标审查。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形式审查:主要检查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合法以及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属实、清晰、准确;第二阶段,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实质审查,主要审查该商标注册是否合法,从而确定是否给予初审公告或者驳回。
第三阶段,商标初审公告。若在异议期的三个月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理由未得到支持,便可通过审核。
第四阶段,下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公告。代表商标注册成功并且具有效应。